2020年1月1日起,“五险”变“四险”

2020-05-14 14:20:03
剩余内容,展开全文

  市医保局消息,自2020年1月1日起,杭州市将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两险合并,生育保险是取消了吗?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2020年1月1日起两险合并实施

  近期,市医疗保障局联合4部门下发《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自2019年6月13日起,原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两险合并,这些问题你要知道

  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五险”就变成“四险”了吗?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会受影响吗?

  两险合并是哪两险?

  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②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由单位缴费

  对职工来说,主要有什么变化?

  ①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需参加生育保险。

  ②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仍由税务部门征收。

  ③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合并后五险一金变四险一金了?

  其实是误解!

  生育保险没有取消,是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

  合并后会不会影响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丝毫不会影响。

  只是在经办上改变了享受的渠道,但没有改变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

  缴费比例会有变化吗?

  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比如原来单位费率,职工医保是10.5%,生育保险1.2%,合并为11.7%。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杭州的生育保险申领怎么办理?

  1申领条件

  (一)职工在生育时

  (1)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

  (3)职工的生育符合国家、省、市规定。

  (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2生育待遇的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017年6月1日后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一)计划内待遇标准

  (1)顺产、7个月以上的引产128天;

  (2)剖宫产、助娩产143天;

  (3)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按15天计发;

  (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按42天计发;

  (5)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引产的按51天计发。

  (二)计划外待遇标准

  (1)4个月以下流产按15天计发;

  (2)4个月以上流产按42天计发。

  计发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如下: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按2天计发;

  (二)取宫内节育器按1天计发;

  (三)输精管结扎按7天计发;

  (四)单纯输卵管结扎按21天计发;

  (五)产后结扎输卵管按14天计发。

  3申领方式

  就近办:单位社保开户所对应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报;

  网上办: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掌上办:通过“浙里办”手机APP进行个人申报。

内容来自于网络整理
  • 862 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