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种费用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规定

2018-03-12 10: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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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日常业务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费用,这些费用都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抵扣的么?


当然不是,很多费用是可以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抵扣,但是也有很多费用有扣除比例的限制,比如下面的九种费用:

公益性捐赠: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党组织工作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财税〔201065号)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软件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允许100%全额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符合条件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 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补充医疗保险: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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