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财税小课堂】
2023年11月21日 第991期
会计早报
交物业费送大米,怎么开票?
物业缴费送礼品,这个操作非常常见,我自己每年交物管费都会收到物业公司送的大米或者其他产品。
那么对于物业公司来说,送的这个米肯定是他们买的,这个送出去了怎么做账呢?税务方面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的弄清楚这个事情的本质。
物业公司缴费送米其实本质和你去商场买东西送东西是一样的,商场买产品送礼品,物业公司买服务送礼品,产品相对于商场是他们销售的收入,物业服务相对于物业公司是他们销售的收入。
所以这个事情就很明确了,就是一个买赠行为。
对于买增行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也是很清楚的。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应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买赠行为并非无偿,有买才有增并非随机赠送,无需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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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奖励要不要缴增值税和开票?
政策规定
政策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政策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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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每周热点|收藏!数电票发票额度常见问题请关注
试点纳税人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否共用同一个当月发票总额度?
是。目前,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当月发票总额度。
但是发票总额度扣除方式与环节不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在发票开具时扣除,扣除的是已实际开具发票的金额;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在发票领用时扣除,扣除的是发票领用的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与发票领用份数之积。
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如何使用当月发票总额度?
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发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发票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发票额度开具发票。
(一)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月月初到完成上个属期(即上个月)申报前当月发票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上限为上月剩余可用发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发票总额度;完成上个属期(即上个月)申报且比对相符后可使用额度上限为当月剩余可用发票额度。
(二)按季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季季初到完成上个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前当月发票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上限为上月剩余可用发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发票总额度;完成上个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且比对相符后可使用额度上限为当月剩余可用发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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