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案例:利润控税被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税稽罚[2023]23号
案件名称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2021年之前林***实际控制你公司和***贸易商行,2021年起是杨***(身份证号:******************)实际控制你公司、***贸易商行以及***贸易商行。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财政返还未申报。
经查,2021年度你公司存在财政返还未申报问题。2022年11月8日,检查组对你公司帐簿资料实施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帐簿资料中财政返还款未做收入也未申报纳税;但在会计顾***电脑中有你公司取得的财政返还收入统计表。经查,你公司2021年度财政奖返未入账收入1454193.78元,2022年11月18日,你公司主动补税363548.44元,滞纳金30901.62元。
(二)销售费用列支不合理 。
经查,你公司2021年明细账中列支的市场推广费、市场调研服务费、设备维修费、跟台服务费、服务费等费用,以增值税普通发票入账。
1、睢宁本地个体工商户提供的服务发票涉嫌虚开。
你公司2021年12月集中从***县13家个体工商户共取得3696600.00元增值税普通发票,经查,上述业务存在合同签订日期、提供服务日期、发票开具日期、款项支付日期均为2022年度;合同仅有双方公章但无签字;合同明确规定推广范围在睢宁,但推广明细附件为外省医院等矛盾;资金回流至杨***、LIN***、于***、刘***、周***等人,其中杨***为企业实际控制人,进一步调取以上银行流水发现都大额取现或购买理财产品。
实控人杨***不予解释上述问题,并以记不清为由拒绝解释回流到自己账户上的资金问题。
代账公司财务主管刘***与会计顾***(被查企业已授权其全权处理涉税事宜)在询问笔录中表示:“账册里入账的那些***的个体工商户都是根据我公司需要,开具相应数额的费用票。我公司让隆***把这些票送给我们做账。”、“我公司根据财务报表自己计算,如果超出自己预期的利润,就看看需要多少票可以达到预期利润值,就让隆***以个体户名义开具发票。”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工商组组长刘***在笔录中表示,隆***与你公司之间的业务都是通过微信群沟通,你公司按500元/户的标准,委托其成立了睢宁县***市场营销策划服务部等12户个体工商户(名单详见附件1),个体户法人信息是你公司实控人杨***提供,个体工商户办理好后,公章和法人银行卡都是寄送给杨***;个体工商户实际办公地址并不存在,均为虚拟地址;你公司有开票需求时,你公司会计就在微信群里发布需求信息,开票组组长胡***根据需要安排人开票,并按票面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开票费;个体工商户每季度产生的税款均为隆***计算好,微信群里通知你公司会计,然后个体工商户的公户就会进钱。隆***开票组组长胡***在笔录中表示,隆***并不核验你公司与个体户之间业务的真伪,只要有证据链,就会按照你公司会计在微信群里发的开票申请表进行开票,并将发票交给你公司的代账公司,开票后由专人在微信群里按开票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开票服务费。经查验上述人员提供的微信群记录,可以明显印证上述表述的真实性。微信群记录还表明:你公司实控人杨***一人掌握所有个体户法人电话用以应对税务机关检查等筹划。2023年1月29日检查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的规定
纳税人名称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4BRX2W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32***RX2W
法人证件号码 1****************X
法人姓名 王***
处罚结果 对不列财政返还收入和恶意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878974.22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3-07-14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3-07-14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稽查局
素材来源:税乎网www.tax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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