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2日早报】

2023-05-11 1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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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12日 第864期    


『会计人早报』


虚构养女关系偷税被查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哈税稽二处〔2023〕56号

苏某某:(纳税人识别号:23212719******0411)

    我局(所)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19日对你(苏某某,身份证号:23212719******0411)(地址:***)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01
违法事实

    你(苏某某)在办理房产交易(交易的房屋地址:***号。交易的房屋产权证书号:***、申报交易金额1,500,000元)过程中,通过提供虚假证明资料,虚构了苏某某与滕某某养父养女关系,利用养父养女赠与行为逃避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卖方应缴税费款合计202,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你(苏某某)上述行为符合逃避缴纳税款情形,应按偷税进行处理。

02
处理决定及依据

    (一)税款

    1.根据《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条、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11目之规定,你(苏某某)应补缴2017年9月增值税75,000元。

    2.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你(单位)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纳税额。根据《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黑地税函〔2006〕191号)之规定,你(苏某某)应补缴2017年9月个人所得税 15,000.00 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第一、二条之规定,你(苏某某)应补缴2017年9月土地增值税105,000元。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适用5%、你(苏某某)应补缴2017年9月城市维护建设税3,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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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养女关系偷税被查-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会计人早报】


员工放弃社保,视为放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二审判决)


基本事实

    谭某系甲公司员工,签订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注明:谭某已在居住地缴纳社会保险,入职后不再缴纳其他保险。2017年9月21日,谭某出具承诺书一份:本人谭某,性别男,身份证号(尾号8035),公司已向我告知并要求应按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本人已在居住地办理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如在公司继续缴纳谭某保险将被注销,故拒绝缴纳社会保险,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执意缴纳,我将不能继续在甲公司工作。本人在此承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本人保证以后不以诉讼或其他非诉讼方式就参加社会保险和单位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如有违反按照本人主张三倍金额赔偿公司,本人承诺以上内容是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有能力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020年1月5日,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与谭某谈话要求其加强管理,其后谭某未到甲公司单位工作。

    2020年1月9日甲公司向谭某发送《限期返岗通知书》《通知书》,通知谭某调整岗位至技术部,2020年1月12日前报到,逾期视为自动离职,谭某拒绝签收上述两份通知。

    另查,谭某工资为底薪10000元+绩效,谭某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15936元/月,甲公司未给谭某缴纳社会保险。甲公司已支付谭某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月5日的工资29471.43元。

    谭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5777.5元、拖欠的的工资45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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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放弃社保,视为放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二审判决)-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会计人早报】


【实用】公益捐赠后,个人、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了解一下


申税小微,我和同事通过上海红十字会线上进行了捐款,我们公司也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了捐款,能给我讲讲税收方面的优惠吗?

    当然可以,公益捐赠献爱心后,您可以在税收上享受到暖心的优惠政策哦。跟着申税小微一起了解下吧!


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申税小微,我们公司有的员工说,他们发现自己2021年的捐款,在2021年度汇算清缴时候没有申报享受,现在怎么办?

    只要发生了符合条件的捐赠,如果当年度没有享受扣除,纳税人个人可以通过更正该年度汇算予以扣除。以您的提问为例,2021年度未享受的,现在可通过2021年度汇算进行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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