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任职股东报销差旅费被查

6天前
剩余内容,展开全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咸税稽 罚〔2021〕4号

案件名称 湖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小编注:其它违法事实小编略,以下内容为节选

2019年1月,你公司列支股东陈某华个人费用6,481.50元。由于陈某华未在公司任职,所报销的差旅费应视为股东分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之规定,应审减期间费用6,481.50元。2019年你公司应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429,766.07(2,429,766.07=1,663,513.16-57,352.40+817,123.81+6,481.50)元,可弥补2018年度亏损额1,138,263.47元,2019年共审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291,502.6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之规定,2019年你公司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22,875.65(322,875.65=1,291,502*25%)。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湖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登记号 9***17

居民身份证号 350128********4814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何某顺

处罚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对你公司少申报缴纳的增值税40,856.1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859.93元,印花税429.0元,企业所得税322,875.65元,共计367,020.77元,拟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83,510.39元,责令你公司限期入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你公司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1,296.30元, 拟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648.15元,责令你公司限期补扣补缴入库。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稽查局


素材来源:税乎网www.taxhu.com


  • 193 人看过

评论

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登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税一稽 罚[2022]31 号案件名称 湖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违法处罚类别 对你单位少申报缴纳增值税212...

是我的海129人看过
10天前

纳税人识别号 913714******B726纳税人名称 德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德州税稽二 罚...

是我的海1748人看过
16天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盐税稽罚[2022]9号案件名称 东台市***工程机械厂-逃避缴纳税款处罚事由 经查,你单位2016年3月2日销售运杆车...

是我的海3004人看过
2023-02-16 18:51:10

深圳一家创业公司被税局要求整改了。原因是,公司采购办公用品时由个人使用自己的账户付款,然后再找公司报销的做法,在稽查时被...

是我的海2948人看过
2022-08-06 10:07:35

一、交通费、住宿费支出 在出差期间涉及到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列支及税收政策是明确。 从企业内控的角度来说,由企业制定内部...

受尔烟271人看过
2020-05-18 17: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