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8日早报】

『会计人早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税稽罚[2023] 号 |
案件名称 | 王*-其他违法 |
处罚事由 | 你本人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把身份证信息借用给他人开具两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号码01022680、01022681,价税合计60万。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等规定 |
纳税人名称 | 王* |
统一社会信用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纳税人识 别号 | |
法人证件号码 | |
法人姓名 | |
处罚结果 | 对你本人处以罚款50000元 |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 2023-01-03 |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 2023-01-03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 |
△文章详情看全文,链接:【税案】身份证信息借给他人开发票,被罚5万元!-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会计人早报】

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析—及时纳税调整 合规处理账务
时值年底,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做好2022年年报工作。前段时间,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第16号解释”),明确了三种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其中两项涉及递延所得税项目的处理。基于此,纳税人应该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并根据第16号解释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情形一: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政策背景◆
针对同一事项,会计准则和税收规定可能不同,从而产生税会差异。为核算税会差异的所得税影响,会计上通过“递延所得税”科目进行调节。
一般情况下,企业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应按规定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明确,符合条件的交易,无须确认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以下统称“初始确认豁免”)。实务中,企业十分关注交易能否适用初始确认豁免规定,以减少账务处理,避免处理错误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第16号解释规定◆
第16号解释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规定,应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这类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
△文章详情看全文,链接: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析—及时纳税调整 合规处理账务-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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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年度各种减免退税(费)账务处理
近期,有很多朋友咨询:各种减免退税如何做账?今天我们归纳总结了一下,建议收藏~
小规模3%→1%!
如何做账?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及以下(季度销售30万及以下),免征增值税。超过标准的,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项目,减按1%征收。
那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做账?
1、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未超过30万(月度10万),享受免征优惠,对于免税部分,应转入营业外收入。
举个栗子:
A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1月份开具普通发票10万元,税额1000元,款项已收。则:
借:银行存款 10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
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5%业务,仍然适用季度30万免税政策。
△文章详情看全文,链接:最新!2023年度各种减免退税(费)账务处理-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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