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7日早报】

『会计人早报』

快讯!税务总局明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
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不再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
△文章详情看全文,链接:快讯!税务总局明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会计人早报】
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
1.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预计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请问能够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又该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您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20万元,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并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2.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了4张免税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如果我公司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文章详情看全文,链接:总局明确:免税/3%发票不需要追回!-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会计人早报】

审计组在对A支队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未入账的“隐形”车辆,深入追查,发现还包含车辆维修、保险等费用。
审计组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车辆、设备等,取得了A支队提供的车辆清单,仔细审查了审计期间新增、报废车辆情况,并未发现任何异常。但是,A支队办公楼前停放的日常使用车辆中,有几辆并不在清单之内。审计组通过与车辆驾驶员闲聊得知,这些车辆确实由A支队使用,但这些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并不是A支队,而是与A支队有关联关系的D单位。D单位本不是审计方案中确定的延伸审计单位,但审计组经过认真研究后认为不能放过这一重要线索,必须了解清楚,于是审计组要求A支队提供D单位的相关车辆数据资料。
审计人员群策群力研究分析之后,认为可能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购车款来自财政资金,只是通过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达到躲避检查的目的;第二种是购车款来自S单位甚至其他单位。基于此,审计组确定了下一步取证查实的四个方向:一是查阅已掌握的所有账册,查找这些资金的来源和流向;二是针对购买车辆这样的重大经济事项,调阅A支队的会议记录,检查是否存在与之有关的党委研究决策记录;三是针对D单位现有的购车资料进行深入研究,发现隐藏的线索;四是对S单位的情况进行调查,跟踪资金,追溯源头。
△文章详情看全文,链接:审计案例:捕捉“隐形”车辆背后的利益驱动-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会计人早报】
- 12422 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