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3日早报】
2023年1月13日 第790期
『会计人早报』
处于非正常、非正常户注销等状态的纳税人变更登记信息的,核心征管系统在其恢复正常状态时自动变更。
△文章详情看全文,链接:4月1日起,纳税人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简化了!-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会计人早报】
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到2025年,全国住房公积金要基本形成数字化发展新模式,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办事标准,让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
《指导意见》要求,构建数字化服务新模式,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编制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实现同一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丰富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服务事项,构建跨区域跨部门业务协同机制,实现更多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让服务“随时随地可办”。鼓励利用数字技术精准推送服务,建立服务体验反馈机制,持续优化和创新服务模式,让服务“更加精准智能”。
《指导意见》明确,强化全链条监管,不断完善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电子稽查工具等数字化监管手段,推动形成部省市三级联动的数字化监管机制,多维度评估和动态监测管理运行情况,逐步从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转变,守好缴存人钱袋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监管协同,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让住房公积金业务更加好办易办
△文章详情看全文,链接:最新发布!事关你的公积金缴存、提取→-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会计人早报】
问答来啦
出租不动产一直是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的咨询热点,为方便大家更好地理解相关知识点,申税小微梳理了咨询度较高的几个问题,如出租不动产征率、申报地点、是否计入个税汇算收入额,一起来看看吧!
1.
我公司是一家北京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今年1月将对2015年和2017年取得的两处上海房产对外出租且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请问两处房产的预征率是一样的吗?
答:不一样。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九)款第1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九)款第3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文章详情看全文,链接:【实用】出租不动产12366涉税热点回答-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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