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会计人早报】2022年末前企业要提前做好这九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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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优惠政策抓紧适用
由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业务,2022年4月1日到年末免征增值税”,到2022年12月31日就到期了,对于能不能延续目前还没有出台正式的税收政策文件,因此提醒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纳税人在年底前要要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确认收入、开票、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第二件事:清理股东借款
在年底前一定要注意清理本公司股东借款问题,否则需要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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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2022年末前企业要提前做好这九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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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第三条第五项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者重新申报出口退税;符合消费税抵扣规定且已缴纳消费税税款的,纳税人可继续申报抵扣消费税税款。”
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纳税人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的,应于期满后按照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作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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