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会计人早报】“工资表”被查,已有公司被罚40万;这几种发票无法报销

2022-09-08 1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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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9日 第705期

『会计人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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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表”被查,已有公司被罚40万!这9个发工资的危险点,企业注意了!

工资表大家肯定不陌生,因为这个是每一位会计新手必做的工作之一,今年税务稽查与往年最大的区别之一,在于个税方面;而个税的重点就是工资薪金。

以案说法,这些避税行为很危险!

近日,无锡市税务局公布了一份处理决定书。该案中,某公司几年前的虚列工资偷税,直至今年才被被查出,仍旧逃不过税务对其进行处罚!
以下是处理决定书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锡税二稽处(2021)206号江阴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XXX4685X0)我局(所)于2017年5月22日至2021年6月11日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情况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经查
你单位在2016年期间存在管理费用虚列工资以逃避缴纳税款的情况。
二、处理决定
1、追缴税款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你单位的收入能够核算清楚,根据现有资料,无法核实真实的工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本次检查按照当地同类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你单位应纳税额,应追缴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11272.21元。
2、加收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曰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税务机关(签章)
二0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对于上述虚列工资逃税的行为,一般处罚必定是追加税款和加收滞纳金,虽然上述金额不是巨大,但是也得不偿失,本可以不用缴纳滞纳金的。
而广东省的一起案例就没那么幸运,企业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多万元!
广东省鹤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举报信息,对某制造企业实施税收检查,通过核查“账实”差异、细审工资费用数据,查实该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采取虚列人员、分解工资的方式逃避代扣代缴义务,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
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多万元的处理决定。
案例分析:在本案例中,虽然是被举报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但是举报信并未有实质性的证据,税务机关还是依靠金税三期系统中的同行业信息和征管数据来搜集企业出现的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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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表”被查,已有公司被罚40万!

这9个发工资的危险点,企业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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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几种发票无法报销

0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第一条: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02

适用税率开错的发票



增值税不同业务适用税率不同,收到适用税率开错的发票不能用。


03

没有编码简称或简称错误的发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即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要有“简称”且“简称”正确才合规。如果出现类似“*运输服务*+“不动产”这样的错误,即使税率选择正确,也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及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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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几种发票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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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公司要送礼?先看这篇涉税提醒!

马上就要到中秋节啦,小伙伴们是不是已经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摩拳擦掌等着放假回家啦?别着急,小编在这里提醒您,如果大家所在的企业准备在中秋节购买礼品回馈客户的话,其中的涉税问题需要注意哦~

01案例问题

中秋节马上到了,我们公司给每个客户准备了1万元的螃蟹券,请问是否需要征收个税?


02小编答复

从你的表述来看,中秋节你企业给每个客户准备了1万元的螃蟹券,客户可以免费领取1万元的螃蟹,属于无偿赠送,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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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公司要送礼?先看这篇涉税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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