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会计人早报】社保新消息:医保待遇迎来大调整!

2022-08-23 0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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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4日 第693期

『会计人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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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迎来大调整!

社保断缴
这些资格会清零吗?

社保断缴了,会像传言说的那样,全部资格清零吗?

其实,社保断缴,部分资格会被清零,但重新缴纳达到一定时间后就能恢复资格,但有些资格,中断前后缴纳过的都算,不存在清零或作废。具体是如何区分的呢?

不清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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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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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断缴一次,这些资格会立即清零吗?医保待遇也迎来大调整!

https://www.mykuaiji.com/post/22231.html


解析5个案例,看懂新印花税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翁经纬先生,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解读》一文,详细分析了印花税法实施后的主要变化。本文选取其中5个典型案例,帮助纳税人读懂新印花税法。


关于应税凭证和税目税率

  《印花税法》对税目税率表部分内容进行备注说明,进一步明确了征税范围。比如,合同税目备注“指书面合同”,明确不对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合同征税;买卖合同税目备注“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具体是指动产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该动产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案例 1

  个人张三与甲企业书立车辆买卖合同,购买乘用车1辆,合同所列金额20万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该车辆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个人张三和甲企业均不缴纳印花税。  


案例 2

  甲企业与乙企业书立车辆买卖合同,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乘用车20辆,合同所列金额600万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由于该车辆买卖合同书立双方均为企业,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甲企业和乙企业应各自缴纳印花税1800元(600万元×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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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5个案例,看懂新印花税法

https://www.mykuaiji.com/post/22224.html


已申报不开票,被处罚合理吗?

我有报税没开票,罚我合理吗?

问题内容:我是一个培训公司,有取得相关资质,2022年8月,税务局的同志来我公司,说我已经申报了158万营业额,但是从未申领过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应当开具未开具发票的行为,情节严重,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要罚我5000元!

我公司经营过程中,从未违法违章,按期申报,也从未有顾客向我们公司索取发票而被我拒绝!如果对方索取,我会开给他的!市场上,也存在着大量这样的情况!

请问,这处罚是否合理?

答复机构: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08-19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附件:《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情节严重的(涉案发票在51份以上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减半),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因此,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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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报不开票,被处罚合理吗?

https://www.mykuaiji.com/post/22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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