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会计人早报】住房公积金有变,8月起正式执行!
2022年8月16日 第687期
『会计人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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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积金的恭喜啦!近期,全国各地又出台关于公积金的各项好消息,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14日,已有超40个城市发布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的通知。
其中杭州对基数的上调最多,将上限上调了4598元,下限上调了270-410元,涨幅均为全国第一。调整后,杭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达到了全国最高,为36675元。
这意味着,在杭州如果月工资达到36675元及以上,按照最高12%的缴存比例计算,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均为4401元,合计可达8802元。
⬆️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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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有变,2022年8月起正式执行!
https://www.mykuaiji.com/post/22108.html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工作部署,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支持政策和征管服务便利化举措,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鼓励外商来华投资,为外贸外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今天带你了解: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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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免税政策
https://www.mykuaiji.com/post/22100.html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我公司是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购入农产品的渠道中包括了一些当地的小型流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出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后,我公司需要计算抵扣购进的农产品,应取得何种发票?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 年第 6 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 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你公司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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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如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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