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会计人早报』税务师考试已开始报名;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热点问答

2022-05-17 13: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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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8日 第625期

『会计人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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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已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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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已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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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领用、税控设备锁住,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热点问答

一、疫情防控期间急需去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缴费相关业务怎么办?


答: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纳税人、缴费人如需办理相关涉税缴费业务的,尽可能选择通过网上办理,减少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自4月1日起,全市办税服务厅均实行值班值守制度,持续采取先收后办等措施,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缴费急需业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急需领用发票怎么办?


答:关于目前物流配送发票业务,市税务局已积极协调邮政部门,尽力争取早日恢复发票专业配送服务。自4月1日起,全市办税服务厅均实行值班值守制度,并提供发票领用预约服务。为减少到厅后等候时间,纳税人可在符合当地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管理规定前提下,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上门取票”模块,按流程获取网上申领发票提货单后,再至“大厅预约—上门取票(本区申领)”模块申请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至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领用业务。如果需跨区领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就近取票”模块选择办税服务厅进行预约领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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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领用、税控设备锁住,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热点问答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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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专栏】个独及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处理

问:我企业为查账征收的合伙企业,在核算完2021年度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后,各合伙人进行利润分配,是否还要交个人所得税?

 

答:不用。根据财税[2000]91号文,第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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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独及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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