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做了筹划,反而又被稽查呢?

2022-04-28 15:31:50
剩余内容,展开全文

放在文章开头.gif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邓伦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节选:   

    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

  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很多所谓的“筹划”不是筹划。

筹划,是科学的运筹谋划;只是通过在洼地设立工作室,不依靠税法,不科学的进行所谓“筹划”,只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税收风险。

 

每个行业的经营模式,业务实质不同,因而适用的税目税率的内容也不同。

以明星为例,签约艺人按工资薪金申报,工资薪金最高一档税率是45%。而广告代言或对其肖像权的授权使用属于均属于劳务报酬适用于20~40%税率。

 

现在的税收大数据系统,是从多部门,多纬度,根据税收疑点确定风险纳税人。然后根据五步工作法:“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先让纳税人自查整改,整改不到位则进入稽查程序。我们可以看到,自查补税的部分0.4倍罚款,对比非主动部分4倍罚款,是有巨大差距的。

 

重大的违法案件还会予以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根据发改财金2016 2798号规定,还会进入联合惩戒名录。如涉及刑事责任的还会被移送司法机关。

 

DL案只是之一,不是结束。遵从税法,做好合规,才是筹划,否则还会有更多的案例爆出。


  • 4955 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