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旧房子卖废料能否适用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

2022-01-22 19: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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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拆除了一座很久以前的旧厂房,拆除下的部分废料(如彩钢瓦、钢筋)对外出售,是否可以按未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对外处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这个问题有几个关键点需要厘清:

NO.1旧厂房不属于增值税上的固定资产,增值税上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详见《增值税中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NO.2销售的废料不属于旧货范围,纳税人销售旧货,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旧货是自己没有使用过,是买来卖的,其经营者是商业企业;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则是自己已经使用过,但还没有报废的货物,其销售者则不一定是商业企业。


NO.3如果转让旧厂房是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厂房属于增值税上的不动产,跟未抵扣进项税没有关系,而是看旧厂房外购或自建时间是否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相关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综上,拆除旧厂房,销售废料不属于处置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旧固定资产,不属于销售旧货,不属于转让旧不动产,因此不适用以上三项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的政策。那么销售废料就应该属于销售货物的范围了,对于销售货物,不管你抵没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不属于适用简易计税的货物,那就只能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了!



来源  老陈在线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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