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和你想的可能不同:自然人独资企业,年底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将利润打到股东卡上,是否要交20%个人所得税?

2022-01-19 08: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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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自然人独资企业,年底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将利润打到股东卡上,是否还要交20%个人所得税?


先说说您的想法,对于这个问题,财税群里的很多小伙伴都回复的是“不需要”。
其实,结论是:需要。
Why?
原因在于:自然人独资企业属于公司性质,公司将税后净利润分红给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需要交纳20%的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股东对公司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的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分析:自然人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回事吗?有什么不同?
完全不是一回事。先看营业执照的区别:
一、营业执照写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这表明这个企业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出资,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设立的有限公司,被称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名称:**公司,类型:**公司,有法定代表人。


二、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名称:**站,类型:**企业,无法定代表人,只有投资人。


三、自然人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不同?

第一,概念不同。
自然人独资企业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二,法律依据不同。
自然人独资企业,是依据《公司法》成立并受《公司法》规制的。而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并受《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制的。它们都有各自的法律去调整、去规范。
第三,法律资格不同。 
自然人独资企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法律责任不同。
自然人独资企业,属于公司性质,股东原则上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出资人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不然推定混合,需要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股东一般承担有限责任,只有当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和他自己的财产相独立时,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而个人独资企业,是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的时候,如果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五,缴纳的所得税税种不同。
自然人独资企业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之后对自然人股东分配利润的时候,再扣缴一次20%的个人所得税。
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它是穿透个人独资企业层面,直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设立限制不同。
对于自然人独资企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并且该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而对于一个人可以设立几个个人独资企业这个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限制。
第七,名称不同。
自然人独资企业,属于公司性质,一般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名称中使用“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可以是地区+名称(产品名,品牌名)+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责任与投资人责任是一体的,当企业的资产无法清偿企业所欠债务时,企业法人需要用其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在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的字样,也不能称为“公司”。
注:“一品税悦”公众号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非实际办税的依据,具体请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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