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经营范围开票注意事项

2021-12-06 1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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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务中,企业偶尔也会发生超经营范围业务的情形,如常见的有转售水电、出租房产、销售抵债货物或资产等,这类情况发票能开出来吗?之所以出现这样疑问,是由于财务人员在观念上存在“发票使用范围”必须与企业“经营范围”等同这样一个固有的认知,而产生了开具发票困惑。

一、超出企业的经营范围,能不能开具发票?

“经营范围”是指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是进行公司注册申请时的必填项。这是企业设立时,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填写的事项。

当企业从外部单位取得了收入,首先要判断是不是发生了应税行为,若发生了,对方索要发票时,是按经营范围的相关规定还是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处理?答案自然就出来了。

2021年7日2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对这类问题也给出权威答复:

问:我公司现有一次临时性业务需要开具发票,但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该范围,在不变更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吗?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如此我们可以明确,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以上是国家税务总局的答复,对此,部分地方税务机关也有相同的执法口径。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期间增值税发票相关问题解答:

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范围,纳税人的经营业务日趋多元化,在主营范围以外也会发生其他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经营活动。所以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不受其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限制,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湖北省国税局营改增政策执行口径第四辑:

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营业执照范围,工商部门不予变更营业执照范围的,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发票。

当然,如果当地税务机关对此有特别规定的话,还请企业以具体要求为准。


二、超经营范围开票,具体要如何做?

如果企业属于临时发生一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没有的业务,但业务是真实发生的,首先咨询一下当地税务局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流程,如果没有,建议可以直接自行开具发票申报纳税。

而如果企业属于经常发生一些超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的业务,那么这种情况就应该及时到工商管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后,再自行开具发票申报纳税。


三、超经营范围开票的常见问题

1、“无该税率授权”无法开票

超经营范围开票时,您可能遇到这样的问题:“没有该税率授权,不可以调用商品信息,请选择有税率授权的商品”,无法开票?

这是由于税务局没有给企业进行税种和品名核定,企业的开票系统中没有对应的税率。需要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才行。

2、“没有税费种核定”申报异常

还有可能企业可以正常开票,但申报时提示类似:“您开具了货物劳务类发票,没有查询到对应的税费种认定,请前往大厅补充”这样的提示。

这是由于企业自行开具了销售货物的发票,但是申报表检测到纳税人没有相应的税种核定,无法正常申报。这种情况还是需要去税务局核定相关的税种和征收品目,然后才能正常申报。

以上就是关于超经营范围开票的注意事项以及常见问题,现在你知道如何处理了吗?

部分内容参考:优税智云,由一品税悦归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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