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1%延长到2022年?千万别搞错了

2021-11-10 1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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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最早是2020年13号文,从2020年3月1日到5月31。



后面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明确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出台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7号又将政策延续到了12月31日。



所以,目前1%就是按图片执行。

很简单,很简单,也就是目前到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开1%,开1%的发票!请牢记,开1%,按1%交税。


截止到目前为止,税务局还没有发布此政策的延期文件,所以目前我们还不知道这个政策会不会延续。


之前有读者留言告诉二哥,说这个政策已经延期到2022年12月31日了,我很诧异,让他发文件给我看看,结果他给我发了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季度45万免税的政策。。。


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政策哈。


小规模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政策是从2021年4月1日就开始实施的政策,其文件财税2021年11号文也是2021年3月31日就发布了。执行期限是2022年12月31日。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个政策其实快10年了,从2013年开始,额度从最早的月度2万,到3万,后面到10万,再到2021年开始的15万,国家一直持续在加大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


如图所示





实际上,二哥个人觉得1%的政策其实对小规模纳税人是一个更优惠的政策,因为45万免征增值税政策必须要求开普通发票,开了专票是不免税的,很多企业购买方都需要专票,45万这个免税政策对他们来说不如这个3%减按1%实在。


所以大家都比较期待这个政策能继续延续。


那到底这个政策有没有可能延续呢?我个人觉得还是有可能的。


11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市场监管总局考察,并主持召开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李克强指出,当前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1亿多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底气、韧性所在,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重要基础。要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困难,研究制定新的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普惠直达市场主体,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


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总理提到了要制定研究新的“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


虽然没有具体的说明减税降费方案。但从之前国家就施行过结构性减税、普惠性减税、疫情期间阶段性减税来看,相信这次对中小微、个体户的税收优惠力度不会比之前弱。


小规模3%→1%政策是否会继续再次延期?从总理的讲话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小天认为小规模3%减1%大概率会再次延期,即使不延期,也会出台其他的优惠政策,来纾解小微企业、个体户的经营困难


当然,我们还是要以官方的正式文件为准。小规模纳税人也要提前做好两手准备,以免政策到期后,不能继续开具1%发票。


下面几点建议可以参考。


1、今年的业务,发票尽量选择今年开具了,不要涉及跨年,后面一旦没有延期政策,再想开1%就非常困难了。


2、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确实发生在2021年,因跟客户未对好账等原因,未开发票。第四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一定要报未开票收入,这样的话2022年可以补开1%发票。


3、近期签订合同,一定要考虑税率可能变化的因素,最好在合同上把这个问题提前说上。如果签订合同是1%,后期合同执行完是2022年,按纳税义务只能开3%,又是少不了跟客户扯皮。(建议签订不含税合同,并按开票时候的适用税率加税款结算)


4、虽然可提前开票,提前纳税,但是也不要盲目的提前开票,有些小规模纳税人自认为很聪明,把3%减1%优惠用到极致,而忽略了转一般纳税人的规则,得不偿失。


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你最近要综合考虑一下这个事情了。



来源: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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