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接受代开发票超过这个数,税务严查!个税变了!税率1.5%!

2021-10-06 1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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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企业接受代开发票超过这个数,严查!税务局紧急提醒!个人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按1.5%预征个税;取得其他所得代开发票时,不征收个税,更重磅的是……


01

警惕!代开发票这种情况要严查!


存在的涉税风险:涉嫌虚开发票,虚假列支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2、利用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牟利。可能会产生的后果:


1、信用风险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00份或金额40万元以上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纳税信用等级将会被评为D级,相关部门将根据规定实施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联合惩戒措施。


2、行政处罚无论金额大小,都要接受处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刑事处罚


情节严重的(100份以上或累计金额40万元以上;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予以立案追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个税变了!税率:1.5%! 

 

文字太多,太复杂,只能给大家划重点了!!!,想看原文的自己去网站看一下。

1、自然人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

在天津范围内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5%预征个人所得税。这个临时生产经营怎么理解呢,就是比如你们公司食堂采购的零星蔬菜水果,他们不可能给你开发票,那就可以让他们去税务代开经营所得发票。个税预征阶段只需要1.5%。

2、自然人取得其他所得代开发票

自然人取得综合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代开发票单位应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这句话,其实很重要,现在很多所谓的避税都是搞什么工资劳务给你按照经营所得进行核定征收个税,严格来说上不合规的!自然人销售和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3、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税征管问题

承揽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劳务派遣企业或施工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属于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依法向工程作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依法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4、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实施。

3

代开发票热点问题! 

请问个人可以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吗?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二、关于临时税务登记问题

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 五、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自然人代开普通发票

 

1.自然人在什么情况下,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发票时。


2.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1.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提交以下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不再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2.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填写《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即可。

 

3.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非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业务,一般应缴纳哪些税款?

答:自然人代开发票,非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业务,一般应缴纳以下税款(不含免税项目):

1.增值税:征收率为3%,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减按1%征收。

2.附加税费:城建税,市区的,增值税额的7%,县城(镇)的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的2%。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附加税费减半征收。

3.个人所得税:存在着较大的行业和地区差异。通常,对自然人从事经营所得,代开发票采取按照开票销售额的一定比率核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以及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为其代开发票时,不再征收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并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哪些情形可免税?

答:1.不征、免征增值税:

(1)销售额未达到每次(日)500元的,只代开不征增值税。

(2)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5)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6)2020年1月1日起提供生活服务的,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其他免征增值税项目,详见《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首项/纳税服务/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2.免征增值税的,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不征收。

3.对免征增值税项目,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自动打印“***”。

 

5.2020年1月1日起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哪些服务属于生活服务?

答: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具体范围见《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发布)。

 

6.纳税人代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应如何处理?

答:代开当月,可凭已代开发票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

代开次月及以后,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再申请税务机关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方式对原代开发票进行对冲处理。

作废已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后,需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自然人代开专票

 


01

自然人在什么情形下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1.转让、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

2.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

3.在中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且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

 


02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应如何处理?

答:1.代开当月,凭已代开发票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

2.代开次月或以后,可按以下方法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提请税务机关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税务机关凭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3.作废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后,需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03 

保险、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应如何申请代开发票?

答:1.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3.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04

自然人在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的,应如何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1.在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且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已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将营运资质和营运机动车、船舶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后,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以上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货物运输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表》(2份);

(2)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除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原件,查验后退回;

(3)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原件,查验后退回。

3.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向代开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份,在申报单中填写的运输工具相关信息,应与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信息一致;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不再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4.增值税征收率为3%,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减按1%征收。

5.其他注意事项见《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发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2019年第45号修正)。


素材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小陈税务08、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税台;财税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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