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早报0925】2022年会计考试高频考点:企业所得税常见税收优惠

2021-09-24 10: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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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早报·第426期


01
2022年会计考试高频考点:企业所得税常见税收优惠


一、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1.研发费用:

(1)未形成无形资产加计扣除75%,已形成无形资产按175%摊销;

(2)不适用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凭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2.残疾人工资

加计扣除100%。

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税收优惠

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薪技术企业,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应纳税额抵免税收优惠

投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在应纳税额中扣除。

四、税率优惠

1.执行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税率优惠10%;

2.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西部鼓励类企业税率优惠15%;

3.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优惠20%,(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下按25%计算;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足300万的部分按50%计算)。

五、免征税

1.农、林、牧、渔,居民企业500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所得;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转让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

3.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注:农不包括部分经济作物,渔不包括养殖。

六、企业所得税减半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税收减半;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税收减半;

3.居民企业超过500万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超过部分税收减半;

4.企业投资持有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税收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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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来了!22问详解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1.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赁企业,最近关注到对住房租赁企业新出台了增值税减税政策,请问我公司能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

 

  因此,如果你公司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赁服务收入,可以按照2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减税政策。

  

  2.我公司是一家深圳的住房租赁企业,已在我市住建局备案。我公司从事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业务,请问能够享受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上述增值税减税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后出具。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个人出租符合24号公告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的出租收入,可以按规定适用上述增值税减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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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建筑服务“农民工”工资,不同形式下如何纳税


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或省内)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参考:异地建安项目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指引


应用解析

   所谓“农民工”为建筑服务公司员工,实际上就是施工人员为建筑服务公司自已的作业人员、自已的施工队,“农民工”与建筑服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对于这种形式的“农民工”,建筑服务公司应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应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1、“农民工”为劳务派遣人员,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应用解析

   所谓“农民工”为劳务派遣人员,实际上就是“农民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为建筑服务企业,建筑服务单位将劳务费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时,“农民工”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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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职考每日一答


499【单选题】关于事业单位长期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长期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B.事业单位收到取得债券投资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在预算会计中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C.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应当按期以债券票面金额与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D.到期收回或对外出售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在财务会计中,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按照相关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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