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金变化,如何办理房产税税源维护和申报?

2021-07-30 15: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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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经营中,商业房产经常因各种原因发生租金变更,那租金发生变化应如何进行税源维护呢?


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

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页面,点击“房产税税源采集”。

点击“应税明细”。


02

详细操作

因为从价方面没有变化,所以“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模块不需要进行更改。

在“房屋应税信息(从租)”模块点击“变更”。

先对两个时间段进行分段,租金变更在2021年4月,则”变更时间”填2021年3月31日,其他先不要改动。

从租计征出现两个分段,即2021年1-3月和2021年4-12月,接着应对2021年4-12月这段的租金进行变更操作,点击“变更”。

因2021年4-12月的月租金变更为20000元,申报租金收入应更改为总租金180000元,“变更时间”填2021年3月31日。

租金变更前后的两段税源都维护好了。

点击“跳转申报”。


公司买卖房屋会涉及哪些税费?下面小编就帮大家捋一捋!

注意!以下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哦~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


报表整合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起来看↓


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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