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早报0726】个税最新消息!专项附加扣除或将增加一项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以下简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作出如下决定。
(十九)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摘自《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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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
公司在2019年1月1日购买的一辆运输车辆,金额合计为100万(不含税),但是在2021年3月26日不慎发生意外毁损,针对这种情况,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以及在我们的产品中如何进行操作呢?
【账务处理】
针对此种情况我们首先将固定资产账务上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进行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支付相关清理费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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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出售之前若是没有使用和出租,则不需要征收房产税。
参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一条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同样是购买班车给职工当做上下班的通勤车: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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