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福利+补贴!拿到会计证书实在是太太太太太香了!
已过夏至,气温好像确实持续走高,咱的会计证书也是越来越吃香。前段时间就有小伙伴问我:有啥福利呀?
今年,人社部近日发布关于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进行公示的公告。
重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情况,拟对2017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拟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其中,准入类31项,水平评价类27项。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初、中、高)都在本次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含金量不言而喻!
各省份都不吝啬以福利吸引人才。就咱会计而言,那可谓是现金、落户……
▪ 在杭州、成都、南京、武汉等城市,持有会计职称和一定时长的当地社保记录便可以直接落户。
你在哪个城市?看一看有没有相关福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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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税金预缴,你做对了吗?
按照规定,同一地级行政区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无需向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跨了地级行政区域的建筑项目才需预缴税款。
①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再向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
②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①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②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天
③采取预收款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①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对于取得预收款和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 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按计税方式不同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般计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
简易计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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