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8】会计人早报:五一消费提前预热!企业会计必备做账技巧,摆脱财务风险!

2021-04-16 13: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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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会计人早报


一、五一消费提前预热!企业会计必备做账技巧,摆脱财务风险!

今年五一假期总共要休5天时间,这个休息时间跟去年是一样的,只不过跟前几年的三天相比,多出了两天时间。5天假期让大家就有充足的时间外出旅游,除了在周边城市游玩之外,还可以到更远的地方去旅游,从而促进社会的消费。

大家不要小看五一小长假5天时间,其实每一天产生的消费额都是比较庞大的。

比如2019年当时还没有疫情影响,2019年五一三天假期期间,全国国内旅游接待总人数达到1.95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176.7亿元;其中38%的游客文化和旅游消费额在501元到1000元之间。

五一刚放了三天假就能够带来比较明显的消费,如果放5天假期,那么商家们潜在的消费收入会更高。

对于商家们来说,销售额上涨固然非常值得开心,但这热闹表面下隐藏的税务风险可千万不能忽略!比如有顾客去超市买了一盒烟,购买时不需要发票,这种就成了“无票收入”,税务上是可以不开发票的,但是收入要申报纳税。

无票收入每家企业或多或少都会涉及,但你知道长期有无票收入有何风险吗?今天我们就一起看看无票收入的几种情况。


01

长期无票收入,不进行申报的风险


1、若当期销售收入中存在无票收入,没有记账,也没有进行申报,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减少,进而可能导致企业增值税税负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值,那么金三系统就会出现增值税税负低的预警,出现异常引起关注,搞不好还要面对税局核查。还有这种极端例子,企业为了偷逃税款,都做无票收入,连续6个月以上都进行增值税零申报,不用多说,追征、滞纳金和罚款少不了。

2.若无票收入记了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有这笔收入数据,增值税申报表上却没有申报,那么增值税的销售额和企业所得税上的收入差距太大,也会引起税局关注。

3.若会计账上做了无票收入,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都没有申报,金三系统也会出现预警,税局会对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以及发票等信息进行各项指标的分析、比对。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长期无票收入,但是正常申报,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答案是肯定的,存在固定的购买方,而且长期存在无票收入,税务会怀疑是不是还有隐匿的业务,可能会对进项明细,库存商品等进行盘点,对公司的账务流水、法人、负责人的个人账户流水进行监控;同时也会对下游单位是否有不实交易进行核查。

有的小伙伴说了,不是不开具发票,客户不要怎么办?

对于有小型酒店、电商、小型商贸企业对应的客户有些是个人,难免会出现客户不要发票的情形,但这不是不开具发票的借口。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发生了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发票,可以把发票联留存,什么时候客户需要可以提供。(当然,要注意这种情况不要开具增值税专票,形成滞留票的风险)

此外,不开具发票还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让企业蒙受额外的损失。因此,即使对方不要发票,也不能图省事放弃开票。

总之,企业根据实际业务开具了发票,及时进行了纳税申报,数据真实,就会远离税务风险。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都可能出现未开票的情形,具体该如何做账呢?

02

企业如何做账?


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1)在会计做账方面:

会计分录和正常做收入一样,可参考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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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示 | 涉农企业优惠多,三类问题最易出错

合作社村民工资如何缴税?

  专业合作社农民工资的问题较为复杂。一方面,在合作社务工的人群相对稳定,均为本村村民;另一方面,村民只有在做农活时才会集结。那么,村民的工资属于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应如何缴税?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所获得的报酬,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所获得的报酬,一般按劳务报酬计算。因此,专业合作社村民的收入性质判定,取决于其是否与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

  

  举例来说,假设在某专业合作社临时务工村民张某,每月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000元,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张某每月需要预缴税款的计算公式为:(5000-5000×20%)×20%=800(元);


  在年度汇算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5000×12-5000×12×20%-60000-其他法定扣除额)×3%,即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张某可以申请退税。  


土地使用权租赁能否免征增值税?

  实务中,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优惠,也是纳税人经常咨询的问题。例如,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村集体将集体土地出租给企业,又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对此,纳税人租赁土地使用权能否免缴增值税,关键在于流转后土地的用途。

  

  举例来说,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拥有两块靠近山区的闲置土地,均对外出租。甲企业将其中一块土地,出租给附近的果农用于种植橘子,租金为2万元/年(不含增值税);将另一块土地出租给同一批果农用于日常生活起居,租金为1万元/年(不含增值税)。那么,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甲企业出租土地给果农用于种植橘子,取得的2万元收入免缴增值税;出租的另一块用于果农日常生活起居的土地,为非农业用途,取得的1万元收入,应按照出租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0.09万元(1×9%)。  


所得税优惠能否叠加享受?  


  近年来,为深耕产业链,不少农业企业同时注重研发,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农业企业在享受生产所得免缴所得税的基础上,能否叠加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也是纳税人的关注热点。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这两类税收优惠并不冲突,可以叠加享受。需要注意的是,农业企业适用免缴政策的所得,必须是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生产所得。其他来源所得,无法适用免缴所得税优惠。

  

  举例来说,假设2020年度,金福农业利润总额为110万元,其中100万元为种植火龙果项目所得,另外的10万元为高新技术服务项目所得。在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和优惠情况下,100万元的种植火龙果项目所得,免缴企业所得税,10万元的高新技术服务项目所得适用15%的优惠税率,即金福农业只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5万元(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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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一轮税务稽查来了!多家劳务公司被查!有这5种行为的小心点!

注意!劳务公司!

2021年,这5种行为不能再有了!


风险点一

集中大量向一家企业派遣人员,以致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占比过大,违反了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风险点二

劳务派遣公司虚构劳动力,虚假支付劳动力工资和保险,差额计算增值税,造成税收流失。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风险点三

劳务派遣公司不如实申报个税,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造成在企业所得税上没法税前扣除。



风险点四

劳务派遣公司只是跟个别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大部分人员没有依法或者连续缴纳社保,带来了税务稽查风险。



风险点五

劳务派遣公司由于允许差额缴纳增值税,好多派遣公司扣除部分不合法,导致增值税少交的风险。

扣除部分包括:

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税务稽查怎么办?

6招帮你轻松应对

1、聘请专业的税务专家

专业的税务专家更擅长应对这类问题,付出一定的成本,委托他们进行处理。

2、平常准备好基础工作。

财务人员加强税务政策学习,资料分类存放,不该对外的资料,不放在一个档案室。

3、做好心理准备。

对于税务机关的到来,不必惊慌,摆正位置,不与税务人员起争执;面对举报要表现的大度宽容;沉着冷静的面对税务人员。

4、稽查前准备工作要做足。

这里就是指税务稽查前的自查阶段。面对税务稽查企业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5、接待税务稽查人员。

税务稽查接待要按对等原则,公司负责人可出面应付,但对公司财务问题不做肯定答复和介绍,由财务总监与稽查人员接待;税务稽查人员在公司经营场所走访,一定要有财务人员陪同。

6、稽查底稿核对方法。

复印底稿、认真核对、及时应对、措施得当。


……

原文:https://www.mykuaiji.com/post/16316.html

四、解惑 | 股东债务转增资本税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经常有人问

问题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资金短缺或者其他原因将向股东借款。后由于各种原因,股东将持有企业的债权转为企业资本,股东和企业有何涉税事项?


这个问题,是不少企业经常咨询的事项,本文通过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


甲房地产公司目前有两个股东:一个股东为张某,另一个股东为如意公司。甲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尚处于开发初期,向银行融资时,因资产负债率达不到银行要求,甲公司召开股东会,做出股东会决议:将股东除资本金外,另行投入的2000万元(报表上列示为“其他应付款",其中张某500万元、如意公司1500万元),转为资本投入公司,计入公司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张某和如意公司将其持有甲公司的债权转为资本,将涉及哪些税?甲房地产公司对此事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分析


针对上述案例,甲房地产公司会涉及缴纳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张某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意公司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印花税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帐薄”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第二条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帐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因此,甲房地产公司持有股东的债务转为资本,公司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将增加,该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金额的,增加的部分应按“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缴纳印花税,按增加部分依万分之五税率减半缴纳印花税。


二、个人所得税事项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八)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


原文:https://www.mykuaiji.com/post/16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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