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认证了一张作废发票,这是怎么回事,风险在哪?

2021-02-28 2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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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1月份收到一张发票,然后我就扫描认证了,12月2日我正常申报了这笔进项税,昨天税务局通知我这张发票作废了,让我做进项税额转出,我都没明白怎么回事,打电话问销售方才知道他们不小心在系统把发票作废了。11月增值税已经申报了,现在我应该怎么做呢? 这种情况,对方应该是11月开具的发票,纸质发票交给了你,你也通过了扫描认证,但是发票开具当月,销售方完全是可以在税控系统作废电子数据的。

01为什么对方作废的发票,你还可以认证呢?这里我们要知道认证的概念。认证就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的数据进行识别和确认。简单的说就是将抵扣联上的密文解密,和票面上的明文数据进行匹配,相符就是认证相符,有一项或者多项不符就是认证不符。所以,不管销售方是否作废,购买方都能认证,因为认证就是一个密文解码,能和发票明文数据匹配就能认证相符。

02虽然,销售方当月可以作废电子数据,但是很明显,销售方的作废行为是不合规的,因为我们知道,当月作废当月发票需要联次均收齐符合作废条件「销售退回、开票有误」才能作废。销售方的作废行为后面也经查实是不小心的行为,这个也情有可原,有时候新人操作不当完全可能发生误作废的情况。但是,哪怕是这样,也会给购买方造成困扰。 认证相符的发票在后期稽核系统的比对核查过程中就会出现异常。这时候购买方主管局通知你进行进项转出的处理。

03随着勾选平台的建立,ABCM级别都是取消认证,也就是说都可以不用扫描认证,而采用勾选确认方式进行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信息。销售方的开票信息会及时同步到发票数据库,当然作废信息也会同步上传,这种情况下,购买方其实理论上是无法勾选到一张作废发票的,这样基本就能避免销售方作废后,购买方还能勾选确认抵扣的情况发生。如果你发现你手上一张发票在勾选平台迟迟没有信息,那么小编建议你可以在勾选平台的发票查询看看这张发票状态是否为作废来排查一下。

04你的这种情况需要的做的就是申请修改11月申报表,进行进项税转出申报处理。同时让销售方重新开具发票给你,你接收发票后按照正常程序重新抵扣即可。 账务处理方面,由于已经过了11月账期,11月账务可以不做反结账处理,在12月进行调整即可,即在12月做进项转出分录。借:费用/成本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新取得发票在12月抵扣后,再做一笔进项税进去。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费用/成本科目 这样就保证了进项税科目和申报表一致,至于申报和账务中进项税转出的月度差属于正常调账差异,备注备查即可。05建议尽量使用勾选进行发票的确认抵扣,不要再使用扫描认证方式。当然,虽然勾选系统能避免作废发票勾选的情况,但是也没法避免勾选后销售方作废的情况发生。勾选后对方也可能作废,但是这个时候发票状态也会异常,所以如果采取勾选方式,小编建议在取得发票次月初进行勾选,这样就基本能避免对方违规作废给自己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本文由 @二哥税税念公众号   授权发布于ABC财税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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