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达人五柒:个税年度清缴中减除费用6万如何扣除?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3月1日就要开始的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还剩一周的时间。

如果个人既有综合所得,又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股东享受经营所得,那么在个税年度汇算中的几个问题:
1. 个税清缴的时候,工资所得和个体经营所得会合并一起计算个税么?
个税年度汇算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不包括:经营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
另外,不并入综合所得的项目有: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等一次性补偿收入和纳税人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2. 如果某个人既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个人减除费用年度6万在哪里扣除?
根据国务院令7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即,该纳税人只有生产经营所得,无综合所得,则减除费用6万在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如该纳税人兼有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则只能选择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3. 如果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中重复减除了6万的纳税人,如何处理?
提醒申报经营所得的单位更正申报,单位更正经营所得申报的路径为:
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生产经营”-“启动更正”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如对手机上个税APP上的已申报记录存疑,可以通过“申诉”解决。
- 发表于 2021-02-2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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