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底前必须修改这几项信息,否则工资将变少
今年个税预扣预缴又有新变化,12月31日前必须修改几项信息,否则明年到手工资会变少。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与去年相比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01、优化预扣预缴流程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纳税人在预扣预缴当月的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则可以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的方式与此一致。举个例子,某人在12月份进行预扣预缴个税,但是截止至12月起累计工资只有5万9,没有达到6万元,则无需缴纳;1月份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时候,再进行预扣预缴。
02、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03、以下信息需要修改确认
需要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的;确认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020年夫妻一方填写子女信息,2021年变更为另一方填写的,2021年夫妻一方需要先删除子女教育信息,再确认;之后另一方填写信息即可;
2020年填写的租赁合同显示“已失效”,需要重新修改租房信息,再确认;
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2021年需要修改老人信息,如有老人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继续教育信息有变化的,如考取了部分证书的,需要修改完善信息;
2020年不符合专项扣除标准,但2021年符合了,可以扣除了的;
若信息不需要修改,系统默认原有信息自动延长,也需要再次确认信息。
04、信息修改渠道
网页端电子税务局平台
线下税务局办事服务厅
扣缴义务人扣缴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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