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能力提升——社保新规

2020-11-17 21: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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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人可以不交社保

第一类:在校生实习、勤工俭学

实习生与学校存在归属关系,企业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实习协议,不能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需要缴纳社保。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类:非全日制用工及灵活用工人员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类:兼职人员

兼职人员,因本身就有所在单位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所以雇用兼职的企业不需要再缴纳社保。

第四类:返聘退休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企业与退休人员签订为劳务合同,所以不需要为返聘的退休人家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类:停薪留职及协保人员

停薪留职,是指职工离开单位,企业保留他的员工身份,依法签订《停薪留职协议》,所以新的单位聘用停职留薪人员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所以可以不为其缴纳社保。

协保人员是与原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也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所以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

第六类:承包商派遣及劳务派遣人员

在工程项目中,总包方会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一般由分包商来承担,分包商与其签订《劳务合同》,这种情况分包方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保险。

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派遣公司缴纳社保,所以用人企业不需要再缴纳社保。

 

 

 

素材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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