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解:公益性捐赠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

2020-05-29 0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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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捐赠有什么好?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扶贫、防疫)或者限额扣除,捐赠支出最明显的税收效应是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我们都知道,2019年实施的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把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大大放宽了,假定某企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都符合小微标准,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20万元,超过了300万元的标准,按照规定必须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80万元。

如果该企业本年度发生了公益性捐赠20万元,假定符合全额税前扣除的条件,则其应纳税所得额变成300万元,从而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00×5%+200×10%=25万元,两相对比,节税额80-25=55万元,远远大于捐赠支出额。

2、捐赠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的规定,捐赠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捐赠对象如果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均需计算缴纳增值税(特定货物或物品免税,如扶贫和防疫),捐赠对象如果属于货币资金、股权等,不缴纳增值税。

属于应税行为,且不免税的,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销项税额,对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适用免税的,对应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3、捐赠怎么进行会计核算?

由于捐赠属于一项支出,不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会计上将其确认为一项损失(营业外支出),同时需要对增值税进行处理。

(1)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捐赠,营业外支出包含销项税额。

例1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2020年5月以自产的货物(税率为13%)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成本8万元,对应进项0.8万元已经抵扣,市场价格11.3万元,本笔捐赠不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9.3万元

      贷:库存商品                                           8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元

(2)免征增值税的捐赠,营业外支出包含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2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2020年5月以自产的货物(税率为13%)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成本8万元,对应进项0.8万元已经抵扣,市场价格11.3万元,本笔捐赠属于免税范围。

借:库存商品     0.8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8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8.8万元

      贷:库存商品                                 8.8万元   

4、企业所得税如何在税前扣除?

(1)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公益性捐赠支出应以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例1中捐赠支出为10万元,例2中捐赠支出为11.3万元。

(2)以存货对外捐赠,需要在所得税上视同销售处理,填写A105010表,例1视同销售收入1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8万元,例2视同销售收入11.3万元,视同销售成本8.8万元。

(3)根据最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在A105000表第30行「(十七)其他」栏次调减捐赠资产公允价值与会计确认损益价值之差,例1调减2万元,例2调减2.5万元。

本笔调整,相当于将账面上以历史成本计价的捐赠支出(即营业外支出科目发生额),调整为纳税申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价的捐赠支出(即5070表第1列账载金额)。

(4)填报A105070表,结合第(3)步的处理和会计处理金额,在A105070表「账载金额」填写公允价值,根据捐赠的类型填写「税收金额」,然后再进行纳税调整。

假定例1中的公益性捐赠为全额扣除,填表如下:

假定例2中的公益性捐赠为限额扣除,该企业本年利润总额为80万元,即限额为80×12%=9.6万元,假定以前年度无捐赠支出,填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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