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业务混开,涉案8.74亿虚开团伙落网!

2021-09-23 13: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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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浙江省台州市税警联合破获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大案,该团伙作案范围跨越13个省、市,涉案企业达108家,涉案金额共8.74亿元。目前,涉案违法嫌疑人均已落网,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浙江省台州市税务稽查部门对X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立案检查。涉案违法嫌疑人李某怡为减轻刑罚,交代了其在2016年~2017年上半年期间,作为中间人介绍J公司,向Y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情况。

J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经营活动主要是从国外进口废五金,再进行相关环保拆解处理,在业内属于中等规模,是家族企业,并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2017年年底之前,该公司进口的废五金大部分直接销售给他人(以个体业户为主),且未开具相应发票给对方,在经营过程中手中必定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富余票”,因此具备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

此外,在中间人李某怡交代的居中介绍J公司虚开发票的业务中,受票企业Y公司确曾按票面金额向J公司进行了“公对公”转账。随后,中间人李某怡的个人账户就有数目相近的资金进账,并最终流向Y公司股东的个人账户。而这些资金的来源,为J公司的老板娘和员工的个人账户。

理清“三流”破迷局

办案人员对J公司的票流、物流和资金流进行调查发现:

1.J公司2016年开具的发票金额、发票流向均有异常

发票的品名以废旧铝、铜、铁等为主,其票面金额大都是顶格开具,并且该公司的下游受票企业分布范围较广,涉及江苏、安徽、广西、四川等13个省市地区,数量达100多家。尤其是广西、四川等地的受票企业,与台州远隔千里,却舍近求远从J公司购买废旧金属货物,并不符合经营常理。

2.物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匹配

J公司对外开具的1400余份疑点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对应的记账凭证的过磅单上,均有运货车辆的车牌号码。但在该公司的财务账上,却没有与之匹配的运费支出,仅在2016年11月、12月各支出了20多万元运费,运费金额明显偏低,与其开票“销售”的货物数量极不匹配。

对企业凭证中标注的车辆信息进行查验发现,这些车辆中不少运货车辆并非货车,有的车辆根本就并不存在,其余一些车辆经核实,其实际运行轨迹与发票信息并不相符。企业物流调查结果显示,J公司销售货物的过磅单为虚假单据,企业货物运输信息为虚假信息。

3.账户筛查暴露资金回流

J公司在台州当地8家银行开设了22个对公账户,这些企业对公账户与下游受票企业的“公对公”转账资金流向与开具发票的方向一致,疑点并不突出。但通过核查老板娘和员工的个人账户入手,以及对与J公司对公账户有转账往来的个人账户、疑点受票企业账户进行信息比对,发现J公司利用老板的亲戚朋友和员工共计40余个个人账户作为通道,将J公司收到的“购货”款,经由中间人转回受票企业,最终完成资金回流。

老板娘小账本成违法铁证

对J公司与108户下游受票企业的业务真实性实施调查,结果显示受票企业与J公司并无实际货物购销往来,J公司向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为虚开发票。

2020年10月下旬的一个凌晨,抓捕行动开始。一个上午的时间内,抓捕行动组就在浙江省台州市、江西省兴国县等地抓获J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及其妻子李某,员工应某、孙某、夏某等12名涉案人员,以及多名受票企业涉案人员。同时查获了电脑、账册、笔记簿等大量涉案证据资料和设备。

抓捕搜证过程中,办案人员还在王某家中的一个鞋盒里,找到了一本账本,其中记录了大量J公司与下游企业“发票业务”的资金往来。原来,由于发票生意的资金往来过于复杂、琐碎,老板娘李某就自建了这个小账本,没想到却成了他们违法行为的铁证之一。

案件结果

王某等人到案后,面对办案人员出示的铁证,最终承认了对外虚开的违法行为。经查,J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与妻子李某,员工应某、孙某等12人结成团伙,虚构废旧金属购销业务,先后向浙江、江苏、广西等13个省、市的108户下游企业虚开发票1431份,涉及金额8.74亿元、税额7200万元。目前,王某、李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批捕,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税案评析

如何查办“真假业务”混杂型虚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郦萍

本案与一般的空壳企业虚开和暴力虚开案件不同,涉案企业有真实经营行为,但同时利用经营中的“富余票”从事虚开违法活动,也因此,其违法行为具有较强隐蔽性。针对废旧物资行业的经营特点,应强化行业监管,及时识别风险。同时,加强企业用票监控,堵塞“富余票”虚开空间,加强企业物流业务和运输发票信息合理性监控,掌握企业真实经营信息。

明税点评

废旧物资行业基于特有的行业特点,是虚开发票犯罪的高发领域。并且存在真实业务的企业进行真假发票混开,利用大量个人账户实现资金回流,都给税务稽查带来很大困难。但是,随着监管手段的加强和信息技术的提高,发票、物流、资金流的异常都会成为犯罪行为暴露的关键点。

版权说明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虞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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