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哪些企业可以享受?

2021-08-25 17: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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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利用资源的企业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税〔2015〕7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综合利用资源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政策: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5.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二、自产自销新型墙体材料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税〔2015〕7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政策:

    1.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2.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3.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三、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税〔2011〕10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安置残疾人就业不低于25%的企业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税〔2016〕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政策: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其他企业超过一定税负后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1.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2.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3.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法超过6%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4.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50%。

六、除国家统一政策外,当地可设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在日常的工作中,多参与税局组织的活动和培训,多了解当地的政策,关注当地税局的公众号微博等,及时做好税务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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