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早报0819】零申报的4大误区,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2021-08-18 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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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早报·第389期



01
再帮一把!上半年减税降费有这些措施出台


一、减税——激励制造业企业研发创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延长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执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湖北省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二、减税——激励制造业企业研发创新

今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实施这项政策,预计可在去年减税超过3600亿元基础上,今年再为企业新增减税800亿元


为了让企业尽早受惠,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


从今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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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零申报的4大误区,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这次终于知道了!


误区一: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在申报时,是否可以做零申报?

答:不可以。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0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误区二:当期未发生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新开立,没有发生收入,但已经发生增值税进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按照有关规定做认证处理,我公司可以做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新办企业当期虽未发生收入,但发生了进项税额,因此不能做零申报。正确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申报表对应的销售额栏次填写“0”,并将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中相关栏次,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误区三:免税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当期销售额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可以做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虽然按照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应纳税额为0,但是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3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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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福利费的进项有可能能抵扣

职工福利费会计核算口径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职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基本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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