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利用“税收洼地”避税!今天起,企业这10种行为要小心了

2021-08-17 22: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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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划重点:


1、对利用“税收洼地”的避税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被首次提出!


而且,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2、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对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查处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


02

为何严查“税收洼地”避税?

所谓的“税收洼地”可信吗?

一、什么是税收洼池


税收洼地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在税务管辖区,区域内政府为了吸引企业入驻、扩充本地税收来源、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从而制定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留存返还政策、简化税收征管办法等行为,来吸引企业的入驻,在这个区域税收税收征管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大幅度减轻税负,这个行政区域就称之为“税收洼地”。


二、税收洼地的风险


1、利用核定征收的“空壳公司”虚开发票风险大


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为了减少企业所得税,专门在税收洼地成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B给A公司开具费用发票。


B企业利用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税负较低,但A公司利润大幅下降,企业所得税大幅下降。B公司享受优惠政策但没有实质性运营,而且涉及虚开发票,风险非常大! 


2、利用核定征收的“空壳公司”转让利润风险大


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为了减少企业所得税,专门在税收洼地成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A公司将货物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给B公司,B公司再按照正常价格销售给客户。B企业利用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税负较低,而A公司由于销售收入下降,企业所得税大幅下降。A、B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缺乏商业目的,属于有意偷逃税款,面临被纳税调整的风险!


3、高管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筹划工资风险大


例如,甲是A公司的高管,年薪较高,适用4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了降低税负,甲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给A公司开具发票收取咨询费,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核定征收,税负较低,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若甲依然为A公司员工,则甲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给A公司开具发票可能涉及到虚开发票,若甲和A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只有服务协议,那么甲实质上作为劳动者的权益将无法保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对于核定征收类的“税收洼地”税局主要查什么?


1、是否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


2、是否对金融企业、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等特殊行业进行核定征收;


3、是否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企业实行核定征收;


4、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情况,是否存在超率核定;


5、对年收入和利润变化明显超过20%以上的企业,税务机关是否履行调整应纳税所得率的职责;


6、对申报表收入和财报数据不一致企业的纠正情况;


7、对核定征收企业发票管控及注销管理情况;


8、其他需要关注事项。


四、税务机关后续如何监督?


1、严格落实对特定行业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得核定征收的要求。


2、对现存核定征收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建账立制,尽快转为查账征收企业;


3、对于年收入和利润额变化明显超过20%以上的企业,要切实调整应税所得率;


4、对于总局和省局直接修改征管鉴定的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大核查和日常评估力度;


5、关注核定征收企业的发票管控和注销管理情况,履行相应的征管职责。


03

警惕!

企业这10个行为会被重点稽查!

1、隐瞒收入


有些企业利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货款来隐匿部分收入,或存在大额收款迟迟不开发票,或给客户多开发票等等,注意了,以后还这样操作可要小心了!


金税四期不仅仅通过你申报的数据,来核实是否异常。可能还会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上下游企业相关账本数据、同行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来稽查比对。


且央行早已施行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公转私、私转私都将会严查!

2、虚列成本


主营成本长期大于主营收入;


如:(1)公司没有车,却存在大量的加油费;

(2)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异常;

(3)工资多申报或少申报;

(4)买发票,多结转成本,后期红冲或补发票;

(5)计提了费用却迟迟没有发票等等


这些都是严查的重点。


3、利润异常


(1)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勾稽关系有出入;


(2)利润表里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有出入;


(3)企业常年亏损,却屹立不倒;


(4)同行业利润偏低等。


4、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


(1)“税收洼地”,某些公司利用当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奖励的政策、利用当地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注册“空壳公司”。今后将被严查。


(2)“阴阳合同”,利用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隐瞒收入或虚列成本的方式行不通了,将被严查。


(3)关联交易存在价格上的不公允,也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


5、虚开发票


①不管是为他人、为自己开这种发票属于虚开,当中间人介绍虚开发票也不行,甚至接受虚开发票的行为也不可以!


②环开、对开发票,即A公司B公司互相开票,虽然没有少交税,但是没有真实业务,也属于虚开发票!


6、“三假”行为


国家充分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多元数据汇聚功能.


对那些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没有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假申报”等行为被严厉打击,并充分曝光!


7、库存异常


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企业进多少货,出多少货,还剩多少货,可能比你自己还清楚,如果库存账实不一致,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查找原因。


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8、故意用现金/个人卡发工资


有些公司为了避税,故意用现金/个人卡发放工资,一旦被查,明眼一看账务就是有问题。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发现金,用这种方法避税,不就等于说公司有问题吗?

9、社保异常


试用期不入社保;代别人挂靠社保;未足额或未缴纳社保;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就没有给入;不签合同就不缴社保;档案未转就不给交社保等等。


以上情况通通属于违法。


随着社保入税和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社保这块会监管越来越严,以上违法行为也该收手了。


10、税负异常


(1)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2)税负率异常,如果企业平均税负率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3)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


(4)实收资本增加,印花税未缴纳;


(5)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个人股东却未缴个税等等


最后再次提醒企业老板和会计,国家要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对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查处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


一旦曝光,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财税会计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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