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早报0731】手把手教您农产品进项抵扣及加计扣除,so easy!
现就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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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暴雨、洪灾频发,如果您受到洪灾影响,遇到发票丢失或缴纳税款等情况。别着急,小编为您分析,解决后顾之忧。
一、发票丢失怎么办?能补救!
应当于发现丢失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不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1.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处理:
①同时丢失已开具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②丢失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③丢失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2.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
①可以取得证明时: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②无法取得证明时:例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二、受灾导致资产损失莫发愁!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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