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1】会计人早报:4月新规,建议转发周知!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2021-03-31 13: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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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会计人早报


一、4月新规,建议转发周知!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一:最高法两个司法解释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分别在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委员会第1833次会议上讨论通过。将于2021年4月1日开始实施。 

二: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抚慰金支付标准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就国家赔偿案件审理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确定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作出解释,并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认为,造成重大后果的,精神损害赔偿费一般考虑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补偿金总额的50%以下(包括本数)酌定,同时后果特别严重等特定情况的可在50%以上酌定。 

三: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条例》明确指出,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建设方式分配资产,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竣工财务结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对已经交付但尚未完成财务结算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四:小规模纳税人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公告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和全国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五: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办法》明确规定,小微型客车的租赁经营者不可以随车提供驾驶劳务。汽车的性质上,作为租赁登记的小微型客车,不能随意用于道路运输经营。租赁此类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首先要按照道路运输经营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和汽车使用性质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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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ttps://www.mykuaiji.com/post/16084.html


二、重磅!社保将迎来6项新调整!

01

提高养老金

4月底出台政策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对于此项工作,《分工意见》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今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继续上涨,这将是养老金连续17年上涨。从2018年到2020年,养老金已经连续3年均上涨5%,2021年养老金涨幅是多少,届时将会揭晓。


02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9月底前出台政策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对于此项工作,《分工意见》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银保监会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也就是个人养老金制度。根据人社部近期的表态,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罗熹指出,第三支柱的作用不太一样,有它显著的特点:一是给高收入阶层个人养老提供一个渠道、提供一种方式。二是给新兴业态,新的从业人员、多种方式从业人员提供一种养老保障,这是商业保障。三是通过长期的养老保障资金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03

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6月底前出台政策


《分工意见》明确,对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要求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当前,互联网经济催生大量新型就业岗位,但是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在社保外“裸奔”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新就业形态人员与平台的关系有别于传统的“企业+雇员”模式,导致难以纳入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保障范围。


人社部此前在答复“加大外卖配送员权益保障,维护城市守护者合法权益”提案时指出,初步提出了职业伤害保障模式,拟在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凝聚更大共识基础上,按照先试行再完善的思路,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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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ttps://www.mykuaiji.com/post/16091.html

三、提示 | 男职工不用缴生育保险?千万别被这些谣言忽悠了

01

谣言:

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

辟谣:

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的,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但是,缴费基数存在上下限。如果职工的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02

谣言: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

辟谣:

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出具的放弃参保的声明,无论是否自愿,都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03

谣言:男性职工不用缴纳生育保险?

辟谣:

社保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这里的“职工”,不分男女,均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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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ttps://www.mykuaiji.com/post/16083.html

四、做一个对资金问题有洞察力的财务人!

第一,最容易出事的,就是企业发展太快,领导们只是叫好,但忽视了资金不足的现状?


多数民营企业没有好的融资渠道来源,都是靠企业自己积累,资金来源主要就是利润和折旧,企业自有资金的积累是有一定的发展速度的,钱拿来支撑你的业务扩大,缺钱是系统性的。


但是很多企业赶上市场大发展,自己又有很好的创意和策划,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公司一时的繁荣;老板高兴的同时,却忽略了业务做大必须匹配相应现金的重要问题。


发现没钱的时候才着急,这时如果借不来钱,企业所有的投资,所有的业务,都做上去了,想小都小不回来了。企业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一旦借不到钱,就马上面临着倒闭。


管理、策略不好导致的缺钱,财务通常只能建议。因发展过快导致企业缺钱,作为财务人员,不仅要知道缺钱的原因,还要知道缺钱的速度。财务如果只能到公司缺钱的时候才说已经晚了。财务人员需要事先和老板沟通可能出现的各种资金情况。


第二,确实缺乏资金管理的能力,好多企业没有这个能力。


比如有一个客户,6000万的资产一年做1.4亿的时候活得挺好,他现在想做大,也弄来一些钱,说我要做到2.8亿,6000万的资产是不是翻一番,有1亿2就够了呢?


可能一个亿就能支撑2.8亿的规模,但是因为企业管理水平不行,当东西一旦买多的时候,无论是做采购的还是库房都乱套了,就不是1.2亿对2.8亿了,这时企业马上就面临着现金流断裂,紧接着就会是倒闭,这就是没有资金管理的能力。当企业做复杂的时候,资金恶性往里添,就出现现金流断裂。


运营资金的储备不够,企业的运营资金期限不配套,企业做大,碰到一点问题企业就不行了。


第三,好多企业有个误区,认为只要要发展到一定规模就不缺钱了,现在我在路上,我没到那个规模,所以我现在亏损点没事,只要让我等到那一天,我就能赚钱。


这种企业不是谁都可以这么做的。那是高科技企业,有创新的商业模式的可以去诓钱。很多企业只能靠自己,或者借高利贷,偶尔用用银行的资金,靠这种方式去积累的时候,你没有烧钱的基础,如果没有利润,企业钱越花越少,导致企业在发展的同时,其实他是在走向深渊。这样的企业自己不明白:看别人都熬到挣钱那一天,我怎么就熬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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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ttps://www.mykuaiji.com/post/16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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