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地区个税已发生变化!最新税率:5%、7%、10%、20%、25%!

2021-01-07 13: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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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应税所得率下调!

1月4日,北京发布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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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秘书帮大家都梳理好了:

一、对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税所得率按5%标准执行


二、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0〕18号)第二款中对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的应税所得率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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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计算的方法,也帮大家整理好了。

(点击即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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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已调整地区政策汇总

新疆:

序号

行业

应税所得率表(%)
1

农、林、牧、渔业

7%
2

工业、商业、服务业

10%
3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10%
4

医疗、美容业

15%
5

娱乐业

20%
6

其他行业

12%

合肥:

行业
应税所得率(%)
工业
5
交通运输业
6
商业
5
修理、修配业
7
建筑安装业
6
房地产开发业
15
农、林、牧、渔业
5
娱乐业
16
中介服务业
(鉴证类中介机构实行查账征收方式)
15
饮食服务业
10
医疗服务业
7
社会办学业
7
其他行业
8

甘肃:

行业
应税所得率(%)
工业
5
交通运输业
6
商业
5
修理、修配业
7
建筑安装业
6
房地产开发业
15
农、林、牧、渔业
5
娱乐业
16
中介服务业
(鉴证类中介机构实行查账征收方式)
15
饮食服务业
10
医疗服务业
7
社会办学业
7
其他行业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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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企业需实行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上、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纳税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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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能实行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金融企业
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

来源:北京税务局、甘肃税务局、会计说等,由会计家园整理发布,转载须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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