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工资拆分!你以为到手的钱多了?其实……
2020-11-03 11: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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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手工资是6800元,有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打到银行卡里的流水账单为证”
10月15日,在沈阳市铁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上,因单位采取了工资拆分的发放方式,电气工程师康硕和用人单位就他的实际工资争论不休。更重要的是,这事关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给予补偿金的多少。(10月29日《工人日报》)
违规的工资拆分是将工资总额分解成“明发”与“暗给”两份。比如,拆分成现金和银行卡发放;外包劳务公司和本公司发放;工资卡和提供发票报销发放;给职工本人和向家属发放等,其目的就在于避税和少缴社保费。这样的工资拆分表面上能为职工带来短暂的高收入假象,毕竟通过降低职工工资基数,就可以相应减少个税扣除。然而“醉翁之意不在酒”,企业选择拆分工作更大的用意在于降低自身“用工成本”,从现行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劳务维权的角度分析,拆分工资对于职工则是因小失大,可能引发诸多权益受损。
其实,看似奇招的“工资拆分”并不难被稽查者识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企业作为个税“扣缴义务人”的责任和对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违法行为的明确罚则。不久前,某房产公司通过费用报销等“拆分”手段,隐匿员工真实收入、少代扣代缴个税的违法案件,受到当地税务稽查部门处以追缴税费、经济罚款共计75万余元的依法查究。这应当成为希冀借“工资拆分”逃避个税与社保者的前车之鉴。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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