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2、税法上的福利费的核算范围包括哪些? 3、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福利费个税? 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为工资、薪金总额14%,超过部分不能扣除,且不能结转以后年度。对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据实扣除。 员工聚餐的福利费是否要缴个税?福利费是否缴纳个税,要看该福利是否属于集体享受、不可分割、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福利,如果能满足这个条件,则无需代扣代缴个税。
1、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2、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由谁扣?具体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3、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留存备查哪些资料?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适用范围、扣除主题及备查资料都不相同。 其中,住房贷款利息和房屋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不同同时享用,也就是说,同一个纳税人最多只能同时享受五项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个税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而其他五项均可在年中各月的个税预扣预缴时享受。
1、如何利用累计预扣预缴法计算个税? 2、如果单月的个税预缴多了,还可以退回吗? 3、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税率表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 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如果计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1、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有哪些? 2、以前选择的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汇算清缴时还可以改为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吗? 3、2019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2020年1月份发放,汇算清缴时应该计入2019年还是2020年? 在2022年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既可以选择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但是只能选择一种方式,如果在年终奖发放时已经采用单独计税的方法了,在汇算清缴时还可以改变计税方法。 两种方式算出来的个税是不同的,每个人的收入情况不同,所以最适合的计税方法也不同,利用个税税率阶梯,对年终奖个税的筹划很重要。
1、工资的核算范围有哪些? 2、计提工资和发工资的账务处理? 3、2019年12月的工资2020年1月份发放,汇算清缴时应该计入2019年还是2020年?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 工资所属期、发放期、申报期是不同的期间,看个税汇算清缴时归属于哪年,就要看工资是什么时候发放的,发放在哪年,汇算清缴就属于哪年。比如,2019年12月的工资2020年1月份发放,汇算清缴时应该计入2020年。
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盘点、处置篇 1、固定资产盘点 2、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盘盈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盘亏账务处理、固定资产清理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出售账务处理
购买直接使用,安装后才能使用、累计折旧、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新购、折旧篇 1、固定资产新购账务处理 2、固定资产折旧账务处理 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常见促销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常见的促销方法 简要介绍常见的五类促销方法,分别是降价式促销、体验式促销、积分式促销、捆绑式促销以及抽奖式促销。 二、促销业务的账务处理 根据促销方法的不同,在账务处理中也有所不同。本节以案例的形式讲述各类促销业务的账务处理。例如: 降价式促销:应当以降价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捆绑式促销,应当按比例分摊确认收入; 体验式促销和抽奖式促销,应当将体验产品与奖品确认为销售费用; 积分式促销,应当按总价确认收入并确认合同负债。
销售返点账务处理 一、销售返点的分类 根据返点对象不同分为给企业的返点和给个人的返点两类。前者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后者则通常带有贿赂的性质。 二、返点的账务处理及其风险 给企业的返点通常需要在发票中反应,直接冲减销售收入即可。 给个人的返点因为难以取得发票,不好直接入账。课程中列举了常见了三种方案: 方案一:寻找其他的发票报销。涉及虚开发票,有非常大的涉税风险。 方案二:通过职工的工资下发。需承担高额的个税。 方案三:寻找第三方机构获取劳务发票。可以转移大部分风险,但须承担部分中介服务费。
2月起,北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