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相关政策及账务处理

畅捷服务-徐文娟 发表于 2020-04-13 00:00
 增值税  加计抵减
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相关政策及账务处理
1、加计抵减核算
2、加计抵减申报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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