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被视为民众“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我国的民法制度将迎来“民法典时代”,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那么,对于税收征管以及涉税专业服务,民法典会产生哪些影响?在实务中如何处理民法与税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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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除了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降低,民间借贷新规还有两点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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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日,一部与社会各界息息相关的重大司法解释调整内容公布,这便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从发布会内容来看,本次修订有诸多亮点,现对修订中重点内容进行梳理。
1、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降低
2、增加一款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
3、修订一款合同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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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再任职取得收入
退休人员再任职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是表明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的一种书面协议,只要是符合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规定的条件,个人与用人单位实质上构成任职受雇关系,即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划重点1: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划重点2: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按什么项目计税?
如果不符合再任职的界定条件,只是临时雇佣提供劳务取得酬劳,则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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