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经营活动中为了提高销售额,提升市场知名度,会做很多宣传促销活动,比如参加展会、节日促销、免费领用、买一赠一等等。这些活动中除了各种心思巧妙的设计,必不可少的就是各种吸引客户的小礼品。前方市场人员 “开疆拓土”做活动,后方财务人员怎么核算才能更加合情合理呢?要不要视同销售?要不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针对这些问题服宝专门带来了相关课程,戳这里看课程回放,并把答疑问题整理如下:
1、 问:赠送的礼品需要申报缴纳个税么?
答:随机无偿赠送的礼品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由赠送的企业代扣代缴。购买商品赠送的礼品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问:现在500万以下固定资产是可以直接进费用,不用提折旧了吗?
答:500万以下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请点击查看账务处理
3、问:加价换购,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按公允价值确认各自分摊比例,根据分摊比例确认各自的收入金额入账。不需要视同销售。
4、问:做展会时送出去很多礼品, 这些礼品能入业务宣传费么?
答:如果礼品上有自己单位的标志,比如logo,名称等就可以入业务宣传费,否则就要入业务招待费。
5、问:视同销售的礼品怎么做账确认收入?怎么结转成本?
答:视同销售收入与成本确认不需要做凭证。汇算清缴时填写相关视同销售纳税调整明细表就可以了。确认收入的同时也需要确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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