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开了3个月的税票如何确认所得税收入?

御红云 御红云 发布于 2022-10-24 07:59 来自北京市
龙静美 来自北京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登录
1 1 0

输入您的精彩点评!

  • 0 关注
  • 0 收藏,1167 浏览
  • 御红云 发布于 2022-10-24 07:59

资深注册会计师、上市企业财务总监组成答疑专家团,为你在线答疑,解决工作学习中的财税实务问题。免费答疑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以法律法规及当地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