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8年12月末租赁了一批设备,租赁开始时我司与租赁方约定,若在半年内购买该批设备,已支付的租金可抵减设备款。该批设备为新设备,价值35万,到2019年6月共付租金15万元,合同签订时我司尚未决定是否购买,2019年6月末我司决定购买,付剩余设备款20万元。1月-6月租金记入生产成本,请问决定购买时该业务应如何处理
我公司于2018年12月末租赁了一批设备,租赁开始时我司与租赁方约定,若在半年内购买该批设备,已支付的租金可抵减设备款。该批设备为新设备,价值35万,到2019年6月共付租金15万元,合同签订时我司尚未决定是否购买,2019年6月末我司决定购买,付剩余设备款20万元。1月-6月租金记入生产成本,请问决定购买时该业务应如何处理
就是购买行为不具有融资性质。子19年6月确认固定资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