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末,两件事在发酵:一个是拼多多因员工猝死,官方仍然把加班定义成努力的福报;另一个,还是拼多多,因为员工在脉脉上匿名发表言论以及记录某员工被抬上救护车的照片被解除。而在此之前,互联网大厂竞相追逐“996制”、“大小周”,不惜重金买断(强制)员工的周末休息。到底是谁在纵容这些资本家压榨员工的剩余价值?
从大城市到小城,从国企到民企的“加班文化”
自从马云说“996是福报”后,无数调侃的声音此起彼伏,但是调侃归调侃,该加的班一分也没少,反而滋生了这样一种现象。
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都在以加班为荣,美其名曰“幸福是奋斗出来的!”而反观外资企业,更加谨慎,该双休双休、该放假放假,从不敢自作主张地加班。小编也曾问过在准一线、二线城市的同学、朋友,民营企业单休是常态,还不计入工资。在国企单位更惨,经常会7天连轴转,要么应付检查、要么就是各种报告、会议。反正,正常点下班都是奢侈,领导不走,谁也不敢走。
回到北京这个大城市,接二连三的猝死、晕厥事情并没有唤醒人们的正确意识: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是钱?还是生命?以短视频平台某手为例,此前从运营到财务等岗位,需要周末“自愿”抽出一天加班、平时加班到8点以后,奖励一颗小红花(约30元左右)。而2021年,某手直接给出“大小周”排班表,从自愿变成了硬性加班。而某手对标的正是它的竞对,这里不便写出,大家每天都在刷。
如果说互联网大厂推崇“加班文化”给钱,至少员工还是心甘情愿的,那么国企单位的“加班文化”就显得更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某航天单位为例,这两年虽然是航天大年,有很多任务要完成。但是,我们不能以任务重为由,一连7天无休工作,更重要的是还是无偿加班。由于大家都对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心存敬畏,大家敢怒不敢言。有的时候,领导坐在方格里,员工连喝个水都不敢大喘气,生怕年终奖被穿小鞋。
无视劳动法,谁还能成为执法者?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的标准工时制是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用人单位若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8小时以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均属加班,需依法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也就是说,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延长,不仅有长度方面的限制,还有程序方面的要求,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专家表示:“我们所提倡的艰苦奋斗是基于对职业的信仰和热爱,和劳动者被迫、变相加班是两个概念。”如果用人单位靠透支劳动者的体力来获得效益,是不值得提倡的,也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企业应当像家长爱护孩子一样爱护自己的职工,树立以职工为本的职场文化或企业文化。”杨思斌说,并非劳动者工作时间越长越能够创造更多价值,职工在身体疲劳和脑力透支的情况下根本谈不上工作效率。
未来,可能还有更多的企业加入“加班文化”中,成为无视劳动法的一员。那么,谁来成为执法者,保证劳动者权益?
专家建议:把劳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纳入整个法治社会建设考评体系去,把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列入信用惩戒体系,通过这些机制倒逼企业守法,尤其是遵守劳动法。通过包括大数据在内的新技术新手段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加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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