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技之长的退休人员可能成为职场新宠。特别是女性,她们的退休年龄比男性小,女工人是50岁,女干部是55岁,绝大多数女性在这样年龄还处于中年,精力旺盛。现在人口红利减少,退休人员再就业,市场也有需求。
返聘退休人员,企业可节省用工成本,好处至少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企业可降低五险一金负担。企业返聘一位退休人员,可正常履职5-10年,这期间企业无需为之缴纳五险一金。在社保缴费规范化后,更有可能驱使部分企业多返聘退休人员。
第二,企业与退休返聘人员建立的劳务关系不存在经济补偿的规定。企业辞退退休返聘人员,不需要为此支付离职补偿金,用工较为灵活。
今天我要分享的问题是,企业返聘退休人员,发放的工资怎么缴纳个税?
具体而言,就是企业该按劳务费代扣代缴个税,还是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税?二种方式的税负是不同的,算错了,对返聘人员不利;如果企业与退休返聘人员约定的是税后工资,算错了,对企业不利。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企业与退休返聘员工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但并非退休返聘人员获得工资就一定要按劳务费计征个税。下面我将分两种情况来说明这一问题。
(一)劳务性质的返聘
如果企业只是临时性返聘退休人员,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或只是返聘退休人员从事顾问性质工作,无需全天候上班的,企业支付给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应视作劳务费代扣代缴个税。
(二)员工性质的返聘
如果退休返聘人员比照正式员工管理,返聘时限较长(六个月以上),企业支付给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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